? ? ? ? ?承擔院單位預決算管理、各項資金收支管理、資產管理、財務檔案管理、編報年度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等工作。
一、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《政府會計準則》《政府會計制度》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》及國家有關的法律、法規和財經制度,制定內部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相應的實施細則。
二、做好財務年度預算、決算的編制工作,監督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,負責各項資金收支業務的審核。
三、負責健全會計核算制度,支出和收入核算都應做到合法合規。嚴格規范各項開支。
四、負責編制各類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,定期向領導報告財務狀況。
五、保證資金的完整及保值,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。
六、加強財務數據的分析,提出合理化建議,做好內部財務管理工作。
七、負責銀行預留印鑒、支票及各種收據的管理。
八、負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申報,組織實施采購及款項支付工作。
九、負責資產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負責全院職工工資、離退休人員相關補貼的發放工作。
十一、負責會計報表等財務檔案的完整歸檔及保管工作。
十二、負責做好與上級各部門的協調工作,保證各項工作及時完成。
十三、牽頭組織內蒙古計量院的內部控制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院里下達的年度工作責任目標。
十五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聯系方式:
負責人:鄭紅軍
工作聯系電話:0471—3337022